天敌_朱砂【完结+番外】(9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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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几个名词一个个从他嘴里吐了出来。周代尽管从来没有接受过血族应有的教育,但是有些信息是通过血脉传递的。即使他的血脉十分混乱导致初拥前的记忆都丧失了,但这些从未听过的名词仍旧给他熟悉而震撼的感觉,甚至已经不再需要跳动的心脏都随着弗林的话砰砰地响了起来——圣器,听起来是非常厉害和重要的东西,三个氏族的,居然都被顾颐偷走了?

  “迈卡维的疯子们一向神经错乱,即使对圣器也没怎么当回事,更没有深藏密敛,而是就摆在城堡里最显眼的地方。但是没有人敢轻易走进疯子的地盘,因为他们发起疯来的时候可不管你是谁……”弗林紧盯着顾颐,语速不由自主地又加快了一点,“大概疯子总是敏感的,所以他们跟圣器的联系反而最紧密,圣器才离开摆放的位置,就有人发现了,之后他们就展开了大搜捕。但是最终,他们死掉了一个八代,魂戒还是消失了。”

  弗林稍稍停顿了一下,看顾颐没有说话的意思,便径自继续下去:“迈卡维的圣器丢失的时候,还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,毕竟大家都知道那是一群疯子,弄丢了什么东西都不稀奇。但是乔凡尼可不一样,他们最知道一件东西的价值,对自己的圣器当然更是恨不得用一百个保险箱锁起来。如果有可能,他们说不定会把圣器藏到血雾迷宫里去,毕竟那东西价值无法衡量,而对他们又不是特别有用。”

  屠刀,顾名思义就是一件可怕的武器。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,这件武器曾经造成了五百万人的死亡,而且每个被杀者的灵魂都被强行禁锢在屠刀之中。这些灵魂都带着自己的诅咒,从而使这把刀带上了无尽的怨愤,更超出寻常的武器。

  每个被禁锢的灵魂都是这把刀的囚徒,也会成为持刀者的奴隶,可以说,一旦手持屠刀,就等于拥有了五百万个亡灵战士。仅就本身的武力而言,屠刀还胜过同为圣器的刑斧,毕竟后者提升的力量还要受到持斧者本身能力的影响,而屠刀则不论主人如何,都能赋予他同等的助力。

  这件武器当然威力巨大,不过对于以世界为商品的乔凡尼族来说,却偏偏没有很大的用处,所以他们就把这件圣器当做独一无二的贵重物品,真正的深藏密敛,除了族长之外,再没有第二个乔凡尼知道它放在什么地方。

  “但是——”弗林把语速又放慢了些,“即使保藏得再严密,屠刀还是丢了,甚至都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丢的,又是被谁偷走了。”

  顾颐终于抬起头,微微笑了一下:“其实这个挺简单的。一个商人,对自己最宝贵的东西,当然会放在最让他安心的地方。而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个地方,也就意味着没有第二个人来特别看守——对付一双眼睛,当然比对付一百双要容易。”

  “所以你承认了?”弗林丑陋的脸因为兴奋而抽动了一下,显得更加难看了,“你就是那个偷走圣器的无名者!”

  他要说的话还没有说完:“两件圣器丢失之后,其他氏族都如临大敌,对自己的圣器严防死守,但是即使如此,梵卓族的尸手还是丢失了。”

  顾颐笑了。那是他想遗忘的历史,却也是他的光辉岁月——即使有路易的指导和协助,但真正出手的从来只有他一个人,可以说,是他以一己之力,搅得十三氏族都坐立难安。尸手的丢失虽然有做戏的成分,但为了这戏能演得逼真,梵卓一族的确派出了八位精英看守尸手。但就是在这样的层层防备之中,他还是顺利把尸手拿走了。

  无名者的绰号就是那时候被叫响的。跟随这个绰号而来的,还有“暗夜幽影”、“幽灵化身”之类最后没有被官方认定的叫法。至于弗朗西斯这个名字,是在他闯入血雾迷宫之后,才由路易宣布的。

  弗林要说的就是这个:“谁都没想到,你偷走圣器是为了进入血雾迷宫。”他眼睛里露出了贪婪的神色,“你用尸手指引,想去寻找始祖之血,对吧?”

  顾颐微微一笑:“对。”其实这不是他的目的,不过跟弗林倒不必说那么多。

  “你的名字,在这之前根本无人知晓。如果不是我曾经在密堡见过你,恐怕也想不到,原来鼎鼎大名的无名者,居然就是当初那个贵公子。”

  贵公子,听起来怪好听的,但它绝不是指身份贵重。相反,这是对尚未被正式介绍给亲王并由其认可的血族的称呼,一般来说,他们都不能算是正式的血族,而是被视为自己亲长的所属物,要说得好听点,就算是未成年儿童吧。

  “但是一个贵公子,竟然能做出这么多事来,真是令人敬佩。”弗林上下打量着他,“进入其他氏族的地盘偷盗,你就违背了领权与客尊两条戒律。”

  领权与客尊都属于密党六戒律,大意都是在强调领主对自己领地的权力,凡进入别人领地的血族,应当接受该地领主的统治,而偷盗圣器这种事,显然是严重违反了戒律。

  “而且,你还杀害了你的亲长,违背了第六戒条。”

  第六戒条名为杀亲,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,可就有资格上猎杀令了。

  弗林绕着顾颐又转了半圈:“如果你不是杀死自己的亲长,我还真的没法准确估计你的身份。你杀死了梵卓族的长老罗恩,所以,你其实根本不是八代——你是个六代。”

  罗恩?顾颐还记得那个刻薄的老家伙,如果不是身为血族,他绝对可以做个合格的纳粹。事实上二战初起的时候,老家伙还曾经想去给德国元首进行初拥呢。他杀他,一半是因为路易,一半也是因为这个。

  不过,罗恩当然不是他的亲长,路易除掉了一个竞争对手,却给他冠上了这么一个超出常规的罪名,还真是一举两得。

  弗林紧紧地盯着他:“你是用什么办法杀掉罗恩的?魂戒,还是屠刀?又或者,你从尸手里得到了什么秘密?”

  血族的亲长对于自己的后代有绝对性的压制,除了逆天的三代之外,从未有血族能灭掉自己的亲长,除非是该亲长起了自杀的念头。

  顾颐耸了耸肩:“当然是都用上了。”那真是一次恶战,如果不是路易把罗恩的大部分手下都调开了,即使有屠刀和魂戒在手,他大概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。至于尸手,那个其实并不能增强血族的武力,当然这个秘密,除了该隐之外,大概也只有他知道了。

  魂戒可以控制人的思想,这对血族也有用。不过使用魂戒也同样会消耗持戒者的精力,屠刀也是一样。所以用两件圣器杀掉罗恩和他的一个儿子之后,他被路易拖回去躺了足足十天,即使有充足的鲜血供应,恢复也是十分缓慢。

  也正是在这十天里,他知道了路易的真正计划,于是伤势刚刚痊愈,他就大闹了梵卓一族,真正带走了三件圣器。

  恐怕对于路易·梵卓来说,平生只有这一件事出乎了他的计算之外吧?不过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能及时做出反应,编造了一个杀害亲长叛出氏族的贵公子形象,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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