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敌_朱砂【完结+番外】(2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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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头脑迟钝,思维却是发散的。顾颐就在这单调的步行前进中浮想联翩。如果血族已经没有了灵魂,那么魂戒又是做什么用的呢?

  这枚迈卡维族的圣器,现在用一根细细的金链挂在他胸前。比起尸手上的戒指,这枚魂戒更有血族特色:闪亮的黄金戒托上,每一个咒文都是繁复华丽的花体,四周更衬托着其它的花纹,仿佛一簇蓬勃生长的枝蔓,共同托起中央鲜红如血的宝石。

  魂戒可以控制人的思想,这对血族同样有效,尤其是在引发邪恶的欲望方面,它的功效甚至超过地狱中的魔鬼。也许迈卡维族的疯狂基因就是这么来的,守着这样一件圣器,大概连天使都会堕落吧。

  如果这么说,血族跟人类就该是一样有灵魂的了?毕竟在初拥的时候,被吸干的只是做为人类时的鲜血,而不是灵魂。

  但是如果这样推而广之,那么人类的灵魂可以在死后升入天堂成为天使,血族也可以吗?那么血族跟天使,似乎也可能划上等号了?

  轻轻的笑声在耳边响起来,低沉中带着微微的沙哑,有一种惑人心智的力量:“你的想法很有趣,我也曾经这么想过……”

  “过来吧,很久没有看见过这么有趣的后辈了,何况你还带来了我的左手。”

  “你身上流的是梵卓一族的血脉,为什么还带着迈卡维和乔凡尼族的圣器?”

  “谋求十三氏族的统一?哈哈,人类不可能有完全的统一,血族由人类转化而来,又怎么可能有什么统一呢?所谓的统一,不过是力量的绝对碾压罢了。你今天到这里来,也是想要获得力量吗?”

  “你后悔成为了血族?你想回到阳光下去?这一点,就连我也做不到。”

  “传说我的这只左手里藏着世界的秘密,其实并不是。它的确有秘密,但与左手无关,而在这枚戒指上。更确切点说,是在这枚宝石之中。它可以满足你的愿望,从某种角度来说,也就是赐予了你新的世界。所以说它藏着世界的秘密,其实也不算错……”

  “但是你知道现在迷宫外面等着你的是什么吗?”

  顾颐感知不到迷宫外面。这里有特殊的力量,连血族那种血脉之间的感应都能隔断。然而不需要感知他也能知道答案,他擅自行动,还带走了三件圣器,那个人怎么可能放过他?

  如果他进迷宫是为了完成那个人的心愿,那么等他带着始祖的血出去,他就失去了用处。到时候,迈卡维和乔凡尼两族圣器被盗的罪名当然由他来承担,所以等待着他的必定是重惩甚至死亡。

  而如果他已经背叛了那个人,那么更不必怀疑,他将是偷盗三氏族圣器,并企图打扰始祖深眠,盗取血液提升等级的罪人,等待着他的,当然更是只有死亡了。

  也许死亡也不错,既然他已经无法回头,那么前方也不过就只剩下了死亡而已,所有的生物,最终不都要回归死亡的怀抱吗?

  “你想死吗?”

  “……不……”顾颐觉得自己的思维已经停止了活动,但几乎是本能的,他还是给了一个否定的回答。即使亲人都已经逝去,即使倾心相爱只是一个骗局,即使永远不能再行走在阳光下,他仍然想要活着,因为只有活着,才有希望。

  轻轻的笑声又响起来:“很有趣的回答。你不像个合格的血族,所以,这个心愿可以满足。”

  “满足?”

  “把戒指摘下来吧。那颗钻石,可以满足你的心愿。”低沉的声音似乎带上了一丝怅然,“你知道那是什么吗?数千年前,我曾经得到过一个许诺——如果有一天我真心忏悔,就可以摆脱血族的身份,回归为人……”

  “但是我不想忏悔,没什么可以忏悔的。虽然我知道,无须忏悔也可以用它,但是既然许诺是那么说的,那么没有忏悔,我也就不会用它。现在,我把它送给你了。”

  “不过你现在不能用。因为用了它,你就失去了所有反抗的能力,而我也不能离开迷宫,所以只有一个办法,我可以给你一滴血,如果,你能承受得了,或许日后你就可以得偿心愿,回归人世……”

  第16章 猎魔人工会亚洲分会

  作者有话要说:  前几章关于宝血的问题,也许是我表达得不够清楚,所以下面好多亲都猜得不大对,请注意,这一章里出现了两样东西:一滴血,和一颗钻石……哈哈多的我就不说了,后面会慢慢解释滴

  顾颐猛地睁开了眼睛。梦境太真实,以至于他现在身体里似乎还残留着那种比初拥还要强烈的焚烧感。不过潜伏在胸口的那一滴血液仍旧沉睡着,并没有与他的血液相混合。

  缓缓吁出一口气,顾颐只觉得浑身疲惫不堪。多久没有做这个梦了?迷宫已经在千万里之外,三圣器也只剩下了一件还带在身上,至于那颗可以让他得偿所愿的钻石,现在应该已经不再存于世间,而他兜兜转转了这许多年,最后仍旧是两手空空。机会仅有一次,钻石也只有那么一颗,是他自己把机会送给了别人,既怪不得谁,也说不上后悔,只是偶尔梦回之时,觉得有些遗憾与茫然罢了。

  然而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钟,哪怕灵魂焚烧也得去上班了。又要在办公室里坐一整夜,等待着那些可能来的单据和邮件。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今天已经是周末,明天可以休息了。

  顾颐苦中作乐地弯了弯嘴角。重返人类社会,或许别的没有学到,但是周末的珍贵,现在算是有深刻体会了。

  天色已黑,又飘起了雨丝,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气息。顾颐撑开了黑色油布雨伞,油亮的手柄握在手心里,传来一股凉意,倒是让人头脑为之一清。

  下雨天,无论地铁还是公交都挤成一团,顾颐不得不动用了几分真本事,才能准时到达公司。

  一进门,张副总还没有下班,正在给唐骥打电话:“唐总,有个年轻人过来要见您,他自称叫吴鹏,说他的父亲吴战山跟您是同事……”

  吴战山三个字听在耳中,顾颐微微一震,不动声色地往接待室里看了一眼: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坐在那里,身边倚了个装网球拍的包。

  这个包已经很旧了,有些地方明显绽过线,又自己缝了一遍。针脚倒是颇为整齐而结实,只是用的黑色尼龙线跟绿色的背包不太搭,看起来十分扎眼。

  不过旧的并不只是这个包,年轻人身上的T恤,还有运动裤,都洗得有些褪色,手肘处甚至还缝了两块同色的布。

  这种情况,三十年前倒算常见。为了衣服裤子耐穿,特意在容易磨破的地方先打上补丁。然而现在——至少最近十年在魔都,顾颐是再也没有见过年轻人肯这么穿了。

  “小顾,你先给小吴先生倒杯水。”张副总一边听着唐骥的电话,一边抽空嘱咐了顾颐一声,显然是唐骥那边说了什么,让他一下子把“吴鹏”变成了“小吴先生”。

  顾颐点点头,先把伞收起来放到自己办公桌下,这才倒了一杯咖啡送过去:“吴先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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