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敌_朱砂【完结+番外】(10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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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功率当然是很小的,所以作为血族与人类自然生殖产生的后代,小安非常受重视,一出生就被植入了芯片,而不是像普通试验品那样在心口处写上编号。

  不过,不知道是小安的父母有什么毛病,还是这种打破隔离的生育总要付出代价,小安不会说话,在人与蝙蝠的两种形态间的变化也更困难一些。

  但相应的,小安有超出普通八代血族的能力——他才五岁,操纵幻象的能力已经可以媲美成年血族,在两次受到爆破器的清扫之后仍旧能维持着那样颇为周密的幻境,仅以幻化这一方面来说,一般的血族伯爵也未必及他。

  更重要的是,他还有另一项能力——如果吞下他的血液,也可以短暂地使用他的能力——当初周代在良安桥地下商业街让顾颐阴沟里翻了个船,就是因为事先吞了一滴小安的血。

  这种能力,顾颐没有听说过哪个血族拥有,倒是有一件圣器有相似的功能——血杯。

  除了一些逆天的存在之外,血杯能溢出所有指定者的鲜血,喝下这些血,就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拥有血液主人的能力。但是这东西被吉米魑族牢牢把握,即使顾颐当年都没能把它偷出来。而小安却能把自己的能力分享给别人,这种近似血杯的能力同样极其难得,也难怪研究所出动这么多人来抓他。

  只是这些,顾颐不能说。

  黑暗之中,一片沉寂,只有呼吸相闻,听起来并不同步,但仔细听的话,却能发现节奏是相同的……

  第62章 詹森出现

  太阳照常升起——哦不,应该是今天照常下雨。

  吴战山一早就开车过来了:“小顾,今天你得去警察局那边协助一下调查了。”

  跟他来的还有张衡,似笑非笑地补充:“主要是昨天的事情,再有,听说小顾在海天工作过,现在警方已经对冰蓝立案,所以也希望你能提供一点线索。”

  继张政死亡之后,在海天服用过冰蓝的人里,又有两个出现了类似症状,已经送进了医院。现在李天翌和王少等人都惶惶然的,住在医院里做全身检查,生怕步了张政的后尘。

  冰蓝在海天贩卖的时间毕竟还短,总数量也不算多,那些服食量较少的,体内被改变的细胞也较少,并没有明显症状,以后或许可以逐渐被免疫系统处理掉,但出现明显反应的,后果就很难说了。

  连续出现类似事件,冰蓝的事已经捂不住了。海天当然少不了要倒霉,警方也在立案,已经把詹森的照片挂到了网上通缉。另外,根据冰蓝的来源,也要与日本方面联系共同追查,这对猎魔人们来说,倒是个很大的助力。

  这会儿张政家里当然也不说要告唐骥了,倒是恨不得把海天一口咬死。海天已经停业,里头的员工都被警方带去问了话。按说顾颐已经辞职了,这事不该再找他,无奈张政最后一次在海天要冰蓝的时候就是跟唐骥他们的聚会,而被唐骥精心装扮过的顾颐给人留下的印象太深刻,立刻就有海天的人把他给供出来了。

  顾颐身上还系着粉红猪的围裙,正在收拾厨房,闻言手微微停了一下:“需要我去?但我辞职的时候,海天还没开始卖冰蓝……”那时候海天还是正经周家人在管,也还没交给那个二货亲戚呢。

  吴战山连忙解释:“只是去走个过场,已经有人证实你在冰蓝出现之前就辞职了,但——既然有人举报,警方总要问一下的。”

  顾颐迅速回忆了一下。进海天的时候,他用的是一张找街头小广告办的假证件,当时已经用了四年,名字就叫顾颐,年龄则是26岁。然后在海天干了三年,他让张良做的新证件,年龄仍旧是26岁……

  海天那种地方并不在意招进来的是什么人,所以当时只随便把他的身份证复印了一下,根本没有细查。而当时录用他的那个领班半年之后就回老家结婚去了,这才有了继任的黄领班。按海天对他们这种流动性很大的底层人员的管理方法,要求什么清楚的档案是不可能的,甚至很有可能在他辞职之后那边已经连这张复印件都扔掉了,如果是这样的话,他还能糊弄过去。

  如果真糊弄不过去……顾颐低下眼睛,默默在心里计算了一下。吴战山加张衡,一个近攻一个远程,而他还带着小安,小安自己现在还不能飞,因为被爆破器扫过几次之后一直没有吸过血,现在身体还很虚弱。

  “我去换件衣服。”顾颐看了一眼窗外细细的雨线,带上伞,全身而退不算什么,只是这么一来,唐骥恐怕逃不了责任了……

  “我也去。”唐骥从卧室里出来,“冰蓝那事我也想细问问。”

  张衡往唐骥脸上看了看,又扫了顾颐一眼,保持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没说话。吴战山倒犹豫了一下:“咱们人手不大够……”他原先想安排唐骥跟杜全一起去跟日本那边联络的。

  吴鹏已经背上了包准备出门,闻声就嗤了一下:“有人手去展览会,哪还有不够的。”

  鹿永华在一边略有点尴尬——今天他和老韩去展览会。

  魔都这梅雨季节,老韩那两条老寒腿是有点顶不住,关节都在疼,所以吴战山索性把他安排去了会场,至少不用多走路。

  至于鹿永华,他还有本职工作呢。昨天他去展会拍了没两张照片就出去追人,今天网站就催着他要图片了。

  吴战山被儿子怼已经是常态,只当没听见吴鹏的话,但也不再拒绝唐骥。

  顾颐回卧室换上自己的衣服,打开衣柜提出了沉重的雨伞。

  伞还套着那条鸡蛇尾巴做的伞套,顾颐摸了摸皮革表面那冰凉的鳞片,有些遗憾——这东西是唐骥的,稀罕物件,总不好随便就带走了。

  除了伞套,别的好像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。能说的他已经都给唐骥说了,这里马上又要增加不少猎魔人,他要带着小安和周代尽早离开,想办法取出小安体内的芯片,这样才能安全一些。只不过,离开这里之后,他大概又要不名一文了,再也不可能住这么宽敞的房间,睡这么温暖柔软的床,泡那么舒适的浴缸了。

  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,千古真理。

  顾颐在心里嘲笑着自己:才住了几天大房子呢?何况同床共枕的是他的天敌,他还要每天给天敌做饭吃。就这样,他居然还心生留恋,难道真是寂寞太久,吃枣药丸?

  吴战山的车坐四人正好。张衡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,把唐骥让到副驾,自己跟顾颐坐到了后座。

  “一直都还没问过,小顾是本地人吗?”张衡一坐上车,就笑眯眯地问。

  顾颐正把雨伞收起来,用纸巾擦干净:“不是。我是H省人,毕业之后才来的。”

  “哦——”张衡拖长了声音,“我以为你们北方人这种小雨都不打伞呢。以前我去北方出差,那边人小雨小雪都不在乎,就是魔都这边讲究,飘点雨星就要打把伞——这伞看起来份量不轻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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