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越兽世当神棍 作者:头置簪花【完结】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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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只是叫亚把东西给闻列送过去,可没有说叫他把人请到帐篷里来。
小狼立马僵了一下,躲在青年的怀里,只剩下毛绒绒的尾巴在外面小小的抖着。
青年看看陌,挠了挠头也不敢反驳,只好转移话题向闻列道:“闻列,谢谢你昨天送给亚的呖呖鸟,本来我们以为今天也猎不到什么,才让亚将剩下的荆刺花根都给你。”
他似乎是觉得不好意思,毕竟就是一大兽皮袋荆刺花根,也比不上有着疗伤作用的呖呖鸟。
但随即,他将肩上的嘎咕兽卸下来,兴奋道:“今天运气不错,居然猎到了咕嘎兽,咕嘎兽的血对非兽人的身体很好,你中了蚀肉兽的毒,虽然不能再生崽子,但是吃了这个,可以让你不痛。”
!!!???
“咳!咳!咳!阿嚏!”
红毛最后一句话,成功让闻列的口水从鼻子里流了出来。
之后,闻列从红发青年格的口中——对方在他面前一下子变成了一条瘸腿的灰狼,他才知道,这就是昨天的那头灰狼!——深刻“回忆”了一下“自己”的往事。
简单来说,就是勾搭了不该勾搭的人。
原身是游兽之子,双亲死于泠冰季兽潮之中,他因为是珍贵的非兽人,便被部落吸收进来,成为其中一员。
但大概是双亲去的太早,原身以一个十岁孤儿的身份并入部落之中,遭逢大难,性格孤僻,又因为部落中人的排外,很长一段时间,都活得相当透明。
以至于祭祀想起来给这个非兽人分配伴侣的时候,原身已经二十二岁了。
在这个非兽人普遍都是二十岁分配伴侣的地方,已经是个“老姑娘”了。
而且非兽人的最佳生育年龄是二十岁上下,原身显然超标了。
而原身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先前不操心不着急,等得到消息,知道祭祀要给自己分配伴侣,竟然悄悄做了一个惊掉了全部落的决定。
他趁着狩猎的兽人不注意,偷偷跟随他们溜出了部落。
听到这里,闻列以为原身是无心婚事,想要离开部落。
毕竟听格他们的意思,这里的祭祀地位非常高,而且部落规定,所有的非兽人到了一定的年纪,必须要选择一个兽人结为伴侣。
原身如果不想被迫找个兽人,只有离开这个部落。
然而并不是这样。
原身之所以跟着狩猎队伍出去,是因为他看上了里面的一个兽人。
部落第一勇士,缪。
他想勾搭人家。
但是担心人家的“未婚妻”,部落有名又有本事的美人以及美人众多追求者的记恨,所以决定先勾搭为强,釜底抽薪再说。
但是没想到人家部落第一勇士根本不理他,他自己还一个不小心,被据说能分泌强烈毒液的蚀肉兽伤了身,伤口治好后,却毒入五脏,失去了非兽人最为珍贵的生育能力,还落下了病根,耐不了冷受不得热。
偏偏雪上加霜的是,原身企图要“勾引”部落第一勇士司的想法,被部落里的人知道,尤其是人家第一勇士的“未婚妻”知道以后,美人到没有说什么,对方的追求者们却怒了起来,一起动员,最后叫族长给原身治了个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罪——贿。
这个字,作为族长儿子又是祭司学徒的奈桑给出了大意解释,以身行贿。
兽人们不懂,但从闻列的整个勾引事件来看,并不妨碍他们理解。
就是勾搭人的意思呗。
关键是还没有成功。
这件事,叫娱乐甚少的原始人们乐呵了不少日子。
听到这,闻列可疑的歪了一下楼,他仔细观察过,原身除了发型张狂、腹肌一块,小脸乌漆嘛黑和不穿内裤只披兽皮外,模样身条甚至是身高都和现代的他一模一样。
他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有几分正确认知的,不丑,耐看,好多人都夸。
那这个“贿”是怎么个失败法?
是勇士太帅了还是“未婚妻”太美了?
而且,贿,是他理解的那个“贿”字吗?
如果是,贿,字从贝,这个字的出现是不是说明,这个世界已经有了早期的“货币”,且经济制度正在向私有制过渡,甚至偏向成熟。
有奴隶买卖出现吗?
原身所在的这个部落看上去规模不小,却是没有奴隶的,那么,如果没有生产力强出天狼部落很多的巨型部落出现,这个猜想应该是不成立的。
而充当一般等价物的“货币”,闻列首先想到了盐。
盐在这里太重要了,它是维护人们体力的重要物质,没有盐,兽人的力量会远远降低,大打折扣。
而盐相比于这个世界现有的其他物质,比如兽皮、兽骨、石具等,显然便于携带,适用面广,适合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流通于各个部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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