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小夫郎种田记 作者:给爷喵一个【完结】(4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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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瓜娃子!又走神!”莫方气的给了洛望舒一个爆栗,后者摸摸脑袋不说话,反正不疼。
  也不知道是不是莫方的错觉,明明是个被流放的玉人,一言一行却和汉子相差无几,总让他觉得多了个顽劣的儿子而不是儿媳妇。
  “娘爹,我全部记住了。”李光……现在应该是莫光,兴奋朝洛望舒喊道。
  这个称呼……绝了。洛望舒抖了抖一身的鸡皮疙瘩,叫他婶儿都比娘爹好,真的!
  “咳,那啥,苗苗呢?”洛望舒硬着头皮走近问道。
  李苗苗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麻花辫,然后掰着小指头道:“还没……才记住了五个。”
  “唔,小光和苗苗都很厉害哦,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,一天才记住三个字。”不过,还会背三首古诗。洛望舒默默在心里补了一句。
  李苗苗震惊的眨眨眼,“真哒?”
  “对啊,苗苗比小光哥哥小,又是女孩子,记住五个很厉害啦。”洛望舒不好打击小孩的信心,他想着,小光比苗苗年纪大,应该会懂他这番心思。
  莫光黯然的垂眸,咬了咬下唇,坚定的对洛望舒道:“娘爹,我会努力记住二十个字的。”
  “哈?”洛望舒有些困惑的眨眨眼,这小孩不会是误会了什么吧?
  其实,比起字,洛望舒最想教他们的是九九乘法表,但考虑到李苗苗的年纪后,决定还是等等,一下子教太多只会让小孩产生厌烦的情绪。
  “呐,小光全部记住了就教一下苗苗吧?自己也巩固一下,别到时候我抽查,写不出可是会罚写的哦。”
  洛望舒说的随意,两个小孩却是非常严肃的点点头,这让洛望舒自己都不好意思了,要不明天让莫离从镇里带些启蒙书回来?毕竟世界不同,他也不是专业的,还是系统点教比较好,不会误人子弟。
  至于笔墨纸砚,唔,听说挺贵的,即便现在不差钱也不能这么用,等俩人写一两个月后,再买吧。
  一场冬雨,连续下了两天,令洛望舒惊讶的是角落种的草莓熟了!连莫方都惊的说不出话来,竟然没被冻死……
  这天洛望舒笑得合不拢嘴,摘了草莓洗干净准备送到镇里给莫离尝尝,反正也是赶集日,顺便去买点肉回来。
  “你们俩要不要去镇里玩?”
  毫无意外,洛望舒收到了两声干净利落的“要”,在家闷了好几天,出去逛逛也是应该的。最重要的是,不!差!钱!

第二十四章 找茬
  红木青瓦,伴湖而建,古韵十足的饭馆,人来人往好不热闹,有人神色匆匆,有人欢喜,亦有人忧愁,但出来之时都带着酒足饭饱的满足感,即便心情不好也情不自禁的扬起嘴角。
  饭菜飘香,在饭馆一楼的一角,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吊着三角眼,手持一把纸扇,在微冷的天用力摇着,身旁站了几个彪形大汉,浑身散发着嚣张的气势。
  周边的食客下意识的躲远了些,生怕惹到这位煞神。
  “把你们店最贵的菜给本少爷端上来!要快!”男子对着前来招呼的小二说道,眼中的不屑都快化成了实质。
  小二擦了擦额角的汗滴,唯唯诺诺的连连应声。
  后厨,一个主厨三个帮厨,人数虽不多,门口记录的菜色也多到了三页,人却是不慌不忙,有序进行。
  那一道道算不上特别精致的菜色被端上桌,以它本身的浓郁香味赢得了一个又一个食客的心。
  “那个,莫大厨,外边有个客人说要最贵的菜,你看这……”小二面露难色,店里的菜都算不得贵,即便是平民百姓进来吃也是可以消费的起,他们的饭馆以价格公道饭菜美味在镇里扎根,要说这贵的……
  莫离并没停下手中的动作,手法熟练的切菜,再炒,一气呵成。同时掌控着三口锅,火候、调味极其精准,不到片刻,三道菜出锅。
  “最贵?”黝黑的眸子盯着小二,满是老茧的手掌一拍砧板,一个胡萝卜腾空而起,下一秒被捏在手里。
  小二硬着头皮点点头,“那是云客来的少东家,咱们得罪不起,那啥,莫大厨,你就做个新的菜色打发一下罢?”
  莫离勾唇露出一抹冷笑,抽出一把锋利的小刀,在胡萝卜上雕刻,速度令人眼花缭乱。
  其他人屏住呼吸瞪大眼看着,内心的震撼岂是一言半语能够描绘?有如此刀工的人,不是御厨就是神厨世家出来的人,有些人终其一生也不能练就。
  片刻之间,一条红鲤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,胡萝卜皮摆成水波,在热油里放了盐和酱油淋上,完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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